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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

来源:学鼎教育 时间:2020-05-08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

1969年,学校迁至邯郸,1970年迁至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

1978年,国务院确定学校为全国重点院校,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校部设在保定,分设北京校区。

2003年3月,华北电力大学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并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七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董会与教育部共建。

2005年9月,学校正式列入国家“十五”“211工程”高等学校行列。同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自1958年建校以来,曾长期由国家电力部门管理。在新世纪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由隶属电力部门划转为教育部管理,同时成立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央企组成的董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

2006年,董事会进行了换届,调整为理事会,仍由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电力央企组成。在教育部的指导与支持下,在各理事单位与学校的同心协力下,华北电力大学理事会在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和电力行业发展需求的新的学校管理模式方面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重要成果,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2013年,为落实国家关于高校理事会建设的最新精神,华北电力大学与国家电网公司等理事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组建了新一届理事会,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在原有七家理事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华北电力大学为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单位。同时创新理事会管理机制,理事会秘书处由挂靠国家电网公司,改为挂靠中电联搭建理事会平台,同时成立理事会人才培养委员会和科技合作委员会。

2018年,学校经与大学理事单位协商一致,增补中国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企业为副理事长单位,理事会成员单位由9家扩大到14家。

学校将以此次大学理事会成员单位增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协同创新,积极服务行业、融入行业,形成全国特大型电力集团积极参与、共同协商管理的工作机制,为我国能源电力事业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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